5月6日晚,@天桥公安 通报:5月6日12时30分许,天桥区堤口庄北段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万某某(男,30岁)于2012年12月至2018年7月先后6次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就医。6日上午,万某某与其母亲吵架后购买菜刀,于12时30分许窜至天桥区堤口庄北段一胡同内,持刀砍伤两名受害人。目前,一名受害人(女,6岁)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受害人(男,7岁)正全力抢救中。
早起浏览新闻过程中,一段让人心痛的消息就这么不由分说地夺去了我的好心情,结合最近工作中接触的案例,真的有写点什么的冲动。
看到上面简短的案例简报,大家有什么感受?为那两个无辜受害的孩子惋惜心痛?那么由心痛产生的愤怒情绪要朝向谁?实施伤害者?他“精神异常”;跟他吵架把他刺激到买菜刀实施报复社会行为的母亲?毕竟她并没有去伤害无辜的儿童;相关部门的监管?哪有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去探查和预防突然的情绪失控?好像我们真的失去了追责的目标。但是,我们起码看到了一个源头,那就是情绪失控,在情绪失控的状态下产生的悲剧可不仅仅局限在“精神异常”的患者身上。人们常说,不要带着情绪做决定。这几乎成了一句格言警句。但做起来为什么就那么难?
开始警情简报中,我们起码得到了三点重要背景认知:
1、嫌疑人万某某,起码有六年的精神问题求助史。
2、事情的起因是早上跟妈妈吵架。
3、选择的宣泄对象是与自己力量相差悬殊的儿童。
先说第一点,求助的是精神卫生中心,也就是嫌疑人可能是精神疾病患者,接受了六年多的治疗,因为信息过于简单我们无法了解嫌疑人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接受精神治疗,接受的是什么样的治疗,但我们可以肯定这个治疗没有涉及到嫌疑人的母亲,也就是家庭环境,家庭气氛的改善。既然很多人都了解孩子出现问题一定提示原生家庭出现问题,但真正去觉察和改变的父母还是相对较少,更多的是想尽办法让孩子接受心理辅导,接受学习能力训练,觉得孩子乖巧听话了,一切就万事大吉了。我说这些的重点在于请大家看清,接受六年多治疗的患者,仍旧会因一段争吵爆发到不可收拾,能引爆情绪的绝不是这一次冲突的严重,而是类似冲突曾经反复发生,这就是我们说的家庭环境。借着这个话题,我再次呼吁总能看到自己孩子各种问题的家长,送孩子接受咨询的过程中,给自己一个自我改变的契机,家庭气氛改变了,一切都会随之改变。
重点说说这颗炸弹的引爆点:跟妈妈吵架。这次吵架成为了整个悲剧的导火索,我们要知道,所有的心理问题,甚至精神疾病,根源都在围绕着一点类似的需求反复积累,不去悉心疏导,找到并释放掉长久压抑的情绪,迟早一天会像这个案例一样爆发。不要寄希望于药物,我总在说这个比喻:如果一个插足别人家庭的小三出现各种不适,头晕失眠,心悸乏力,其实是在用症状攻击那个招惹他的男人,在用症状提要求:你快离婚来娶我!那么她服用什么药物能让一个男人离婚?就像症状的反复出现,我们相信这种跟妈妈的争吵也是反复出现的,当自己的要求总是被强势扼杀,看不到希望的时候,那么就只剩一个声音:我会让你付出代价,你会后悔的。这句魔咒一般的誓言,经常出现在厌学逃家的孩子身上,跟父母的对抗尚未到报复社会的地步,只是发誓:你这么对我,我绝不让你们得到你们想要的那样的孩子!这种冲突,往往是被家长诱发出来的,家长在伤害孩子而不自知,不要小看例行一样的家庭冲突。
第二, 我并不认为万先生是精神病患者,因为万先生的行为很有逻辑性,有因果,有选择。像我们知道情绪总是向低处蔓延一样,领导向下属,家长向孩子,情绪的宣泄下意识地指向弱势群体。于是万先生的母亲选择孩子作为出气筒,这有多大程度引发万先生的病情我们不得而知,但万先生选择的宣泄对象恰好符合我们之前的推导。
第三, 心理学对脾气和愤怒的解读大体是这样的,我们用一个词叫做“微创触发”;就是现实生活中让你愤怒的,一定是触及了你成长过程中的长久埋藏的创伤。
第四,这个创伤被你忽略了,但只要出现类似情境你就不能克制地“爆发”;去解决这种“爆发”的方式,就是去看到“童年的创伤”在哪里,是什么,认清之后,你的愤怒会慢慢消失,这叫接纳,也叫成长。衷心希望类似的事情不要重复上演,不要把一切责任归于无法反抗的儿童,只要你会愤怒,只要你反复看到孩子的缺点并引起你的情绪,那么,请为自己寻求心理帮助。父母的情绪就是孩子的环境,请把孩子的成长环境打扫干净。 |